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?
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,认真贯切落实“行政许可法”,提高工作效率,方便群众,执行一次性告知制。现将办理卫生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告知如下:
一、食品、公共场所须提交的资料:
1、 许可证申请表;
2、 提供经营场所平面图;
3、 提供法人(负责人)身份证(复印件),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证明;
4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;
5、 提供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,包括房产证、租房协议复印件;
6、 卫生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复印件;
7、 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意见书;
8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。
二、医疗机构须提交的资料:
1、 申请审批表;
2、 经营场所设置平面图;
3、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;
4、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5、 执业助理医师证和复印件;
6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;
以上复印件用A4纸复印。
三、其它有关法律规定:
(一)卫生监督机构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:
⑴符合申请资格、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受理;
⑵不符合申请资格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,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;
⑶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申请人现场补正并予书面确认后受理。不能现场补正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后受理。
(二)卫生监督机构自收到申请受理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(特殊除外)。
(三)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延续,提交如下资料,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延续的决定。逾期提出申请延续的按新报批程序办理。
①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;
②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;
③取得食品卫生许可期间实施许可行为情况监督检查情况;
④每年的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及卫生等级情况;
⑤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相关的卫生检验报告;
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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